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现对拟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项目环评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内蒙古科硕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年产1500吨甲磺草胺及其副产品项目位于内蒙古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南产业园西来峰项目区内蒙古科硕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内。项目总投资为15000万元。
建设规模及内容:年产1500吨甲磺草胺;新建1座主体生产车间二、1座乙类仓库、1座甲醇制氢装置、1座液氯汽化装置、1座液氯卸车站、3座储罐区二、三、四、1套RTO、1套三效蒸发装置、1座污水处理站、1座锅炉房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内蒙古科硕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汪丽霞
联系电话:13847323612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
评价机构名称:内蒙古信中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四、提交项目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普通邮件的方式以及直接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交意见。公众参与意见表网络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内蒙古科硕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9日